宝应县水利局安宜水务站

负责人:陆顺卿

联系人:季文梅
联系电话:0514-88227314
传真:0514-88250080
地址:宝应县安宜镇邗沟路北首
首页】- 组织领导 - 廉洁自律 - 宝应县水务局安宜水务站干部廉洁自律保证书(2011)
宝应县水务局安宜水务站干部廉洁自律保证书(2011)
 

 宝应县水务局安宜水务站

党员廉洁自律保证书

为了使党员逐步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控制和自我矫正的廉洁自律的制度建设,结合我们水务站党支部的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党员在完成各项水务工作任务中,要坚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审计,严格执行水务工作程序程序,敢于维护法律尊严,充分体现水务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公正性和全面性。
    二、党员在完成各项水务工作任务中,不准利用水务工作权力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侵犯被审计单位利益,损害政府和水务工作者的形象。
    三、党员在完成各项水务工作任务中,要坚持清正廉明、奉公守法,严格执行水务工作纪律。
    1、不准由工作合作单位安排住宿;
    2、不准接受工作合作单位安排的就餐和宴请;
    3、不准无偿使用工作合作单位的交通工具;
    4、不准参加被工作合作单位安排的旅游和娱乐活动;
    5、不准无偿使用工作合作单位的通讯工具和办公用品;
    6、不淮接受工作合作单位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7、不准向被工作合作单位提出与水务工作无关的要求;
    8、不准在工作合作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
    四、党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消费活动。
    五、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不准参加迷信和宗教活动,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集体上访活动。
    六、不准党员借婚丧嫁娶、生日祝寿,子女参军、升学等之机大操大办,更不得借机敛财。

 

        保证人:安宜水务站党员:

 

                             宝应县水务局安宜水务站

                                 二〇一一年元月

版权所有:宝应县水利局安宜水务站    【后台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