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菱塘回族乡骑龙村
 
 
书记:沈广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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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建村建园地 - 关于加强村干部管理的八条规定
 
关于加强村干部管理的八条规定
 
 
 

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促进我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市、乡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村干部及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乡党委、政府和村党总支、村委会的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委政府制定的六项制度,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接受工作分工和所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执行落实好村制定的《村干部作息时间和请销假制度》;

三、按照村制定的《村财务支出管理规定》抓好贯彻执行;

四、各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做到坚决服从,要想方设法及时完成,不能及时完成的,要主动说明情况,必要时做好书面说明。

五、接待村民办事、投诉,实行首问负责制,不得相互推诿,不是自身办理的,要按照村分工职责积极引导村民办理,能办的事情,要立即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解释清楚,明确规定的时限办理。

六、村干部工作期间及工作之余不得做影响党委政府和本村形象的事。

七、工作日中午严格执行禁酒规定,除村统一安排重大接待活动外,村干部在接待过程中以及日常生活中都不得饮酒过量,因饮酒过量影响正常工作的按旷工处理,事后要做出书面检查,因饮酒过量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自理,停发不能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八、所有村干部要保持通讯畅通,乡里、村里召开各类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期间要做好笔记,凡无法联系造成工作失误罚50200元。

以上八条规定从即日起执行,所有村干部要在每年度村干部“述、询、评”活动和民主生活会中进行对照检查,村党总支将对违反上述的人员,按照情节轻重对照相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并结合村百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

                                            骑龙村党总支

                                            骑龙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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