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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村民委员会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是法律规定范围内,由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法人资格。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委员会职责
  (一)教育、组织村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完成镇政府布置的行政、经济方面工作;
  (四)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教育引导村民履行公民义务;
  (五)组织村民发展经济,做好本村一、二、三产业经济的服务协调工作;
  (六)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安定,向上级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七)做好拥军优属、救灾救济、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工作;
  (八)带领群众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普法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坚持每月双周日下午为学习日,由党支部统一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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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经济目标:
  1、2008年力争实现社会总产值6233万元。其中:农副业产值934万元,工业产值3125万元,三产服务业增加值2174万元,人均收入8293元。
  2、2009年力争实现社会总产值7619万元。其中:农副业产值1027万元,工业产值4157万元,三产服务业增加值2435万元,人均收入8708元。
  3、2010年力争实现社会总产值9295万元。其中:农副业产值1129万元,工业产值5439万元,三产服务业增加值2727万元,人均收入9200元。
  二、社会公益事业目标:
  1、扶贫解困投入每年不少于1.5万元。
  2、为民办实事每年不少于2件。
  三、创建目标:
  1、2008年创建成区级“民主管理示范村”,市级“生态村”。
  2、2009年创建区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示范村”。
  3、2010年创建市级“平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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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黎桂芳 联系人:邹桂萍 电话:0514-87514556 地址:扬州邗江区瓜洲镇运西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