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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
通知
 
社区广大居民朋友们: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请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户口簿在本月25日之前来社区登记。
适用对象:
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农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孔庄社区
201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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