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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制度。村民委员会每月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汇报会,年终一次总结会,工作需要是可以随时召开;
(三)分工负责制度。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围绕村制度的三年任期目标要具体分工,明确责任,定期总结,年终考核;
(四)村务公开制度。凡是需要向村民公开的村务都要公开,要是上级的政策规定、本村的公共事务、财务收支、村民上交、收交管理、优抚政策、宅基地报批、计划生育等村民关心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议事原则
(一)坚持依法议事;
(二)坚持政策议事;
(三)坚持下级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四)坚持完成上级任务;
(五)坚持村民自治;
(六)坚持少数服从多数。
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下设经济建设、治保调解、社会保障、文教卫生四个工作委员会。
经济建设委员会职责是积极发展集体经济,提出经济建设规划,加强村办企业管理,抓好为农副业生产服务的配套建设,探索农副业规模经营新路。管理和保护好土地。
治保调解委员会职责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调解民间纠纷,发动和依靠群众搞好社会治安,协助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治保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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